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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可以有问题 心态不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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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第176号总局令,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汽车产品生产者是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主体,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有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今,
作者 田野
出处 《商用汽车新闻》 2016年第4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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