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职业性肝中毒1例的诊断与劳动能力鉴定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可评定为二级伤残。以下是一个临床诊断为重度中毒性肝病(苯胺)却未被评定为二级伤残案例的分析讨论。 1职业病诊断患者,女性,59岁,2014年3月13日—7月25日,在某个体旗帜厂从事布料染晾、裁整工作,手工操作,无防护设施。
出处 《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 2016年第5期730-731,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Coal Industry Medici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14[S]2014.
  • 2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冀劳社[2004]97号,2004[S].

同被引文献27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