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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七部门:促进化解产能行业职工分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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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近日公布《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中的职工安置工作,维护好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平稳转岗就业。《意见》提出,要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支持企业内部分流。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支持企业开展“双创”,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在优化升级和拓展国内外市场中创造新的就业空间;促进转岗就业创业。
出处 《财政监督》 2016年第9期11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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