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当前全球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人类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行为方式,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道德作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匹配的道德规范,将人类的道德视域从人类共同体投向生态共同体,颠覆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观,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滋养;生态法治作为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法治体系,是引导与规范人对自然利益需求的必然选择,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善治保障。生态道德与生态法治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我们可以通过塑造德法兼备的生态文明主体人格、构建软硬结合的生态文明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德法并举的生态文明动力体系等途径实现德法相辅的生态文明建设新突破。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60-63,共4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当代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观教育链研究"(14AKS02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