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农村宅基地流转行为在实践中已不鲜见,但宅基地制度如何改革尚无定论。考察我国宅基地制度的发展历程,发现宅基地制度的每次变迁都有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满足了广大农民的生活居住需要。文章通过分析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明确物权法将其限定为具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创设的目的,立法并不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限制对地上房屋的自由转让带来阻碍。
基金
司法部2014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课题<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基于农民意愿的陕西省农村宅基地退出制度构建>(项目编号:14JK134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