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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大:实行新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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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名新任命满一年的法院、检察院国家工作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述职报告,这是莱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省委17号文件和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去年,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作者 杨万尊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6年第2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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