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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禅差异与“以禅喻诗”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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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禅喻诗"合法性不在于诗和禅之"妙悟"的差异,而在于这种差异是否会割裂命题本身的自足性。严羽"妙悟说"将民族的审美共性和个体的艺术自觉巧妙结合,该理论具有思维的合法性、过程合法性和境界的合法性,但由于他忽略过程中的细枝末节和理论的逻辑阐明,也导致理论本身存在明显的缺憾。
作者 刘维邦
出处 《美与时代(美学)(下)》 2016年第3期22-24,共3页 Aesthe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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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1

  • 1(宋)严羽著郭绍虞校释沧浪诗话校释[M].

共引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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