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自我国提出法治建设以来,初期偏重于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建构,忽略了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的培育,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法律工具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不仅是为了应对国家治理资源的缺乏,更重要的是为了培育公民精神特别是法治精神。在这一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尤其是法治社会的依法治理应提上日程。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61-68,共8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山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治理功能探讨"(项目编号:11CZZJ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