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独有的,国有企业也广泛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西方国家开办国有企业主要是出于财政性、政治性(及军事性)、经济性(经济调节性)、国家战略需要、发展公用事业履行生存照顾与未来照顾的政府职能以及发挥社会调节职能等目的。为了实现其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西方国家一般都对国有企业采取分类的管理模式。其分类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客观要求,以推动市场充分开放竞争;二是基于国资目标的不同定位,以实现不同的国资目标;三是提高管理效率。分类的方式及其依据主要有五点:一是国企设立的方式和根据,二是国企的经营目标,三是国企的市场地位,四是国家参与管理的程度,五是国企的股权构成。在国有资本的管理方式上,西方国家主要采用分层的管理方式,即国家只控制少数的母公司,通过母公司来控制大量的子公司以达到控制的目的,这方面有代表性的主要是英国和新加坡。进而,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应遵循这样的道路: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应以国有企业不同的功能定位为基础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与监管;在国有资本改革方面,应以国有资本的不同的分层定位为考量对国有资本进行分层改革与监管。
出处
《知与行》
2016年第4期45-49,共5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竞争政策研究"(13CFX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