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汉时的"劫人"罪类似今日的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劫人"在汉及汉以后则主要指以获取财物等为目的绑架人质的行为。"劫人"行为恶劣,汉以来基本处死刑。"劫人"罪的名称随着时代发展也在发生变化,秦及西汉称为"劫人",东汉"劫质"与"劫人"并行,以"劫质"为主,东汉末及魏律称为"持质"。另外对"劫人"罪无论采取多么严厉的手段,始终难以禁绝,这一点让古人颇有无力感。唐律"劫人"罪相关法制的制定兼顾了情与法,这较之汉代是非常大的进步与发展。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