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巡回法庭起源于12-13世纪的英国,我国历史上也有类似的巡回制度,例如人们通常所说的"钦差大臣"。2014年11月8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庭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在广东深圳和辽宁沈阳设立了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笔者通过考察巡回法庭的起源及发展现状,对我国巡回法庭的制度建设提出完善建议。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81-84,共4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基金
湖南省社科基金"刑事诉讼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12YBA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