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总结了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十三五'期间面临的10个新常态:(1)保险普及化;(2)法治深化;(3)新国际化;(4)监管人本化;(5)保障全面化;(6)互联网化;(7)保险普惠化;(8)老龄化;(9)新城镇化;(10)新经营。分析了10个新常态给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的挑战:在'高度、广度、深度'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凸显'跨境、跨界、跨域'难题;如何强化主体责任、促进组织创新、提高保险智识;弱势、老年消费者需要特别照顾;新兴风险与系统性风险带来巨大挑战。提出了7条主要对策建议:建立'一个目标'、'四大支柱'的理论框架;规划'提升全民保险智识的立体教育体系'和'三项基础工程',逐步建立起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规划引导保险经营者建立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薪酬考核体系,使保险经营各个环节打上其烙印;深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改革,逐步由'保姆'式监管转向监督与救济相结合、机制灵活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制度,扩展保险纠纷解决的多元渠道,降低保险消费者保护的社会成本;建立'定期信息披露机制';建立基层创新经验总结提升和推广机制。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16年第3期1-12,共12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