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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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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各市、县政府要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耕地保护进行经济补偿。目标是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从保护耕地中获得长期的、稳定的经济收益,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出处 《乡镇论坛》 2016年第11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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