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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仲裁制度及其在法院内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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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湾地区仲裁制度的原有法律依据《商务仲裁条例》已于1998年6月24日获得大幅修正,并更名为《仲裁法》。此一新法律自1998年12月24日正式施行。在新的仲裁法之下,法院对于仲裁制度协助更多,而干涉更少。本文即在于介绍台湾仲裁制度与法院的实践关系,以及若干实践上发生的问题。
作者 傅昆成
出处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1年第1期218-231,共14页 Xiamen University Law Review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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