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放眼世界,不论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普通法系国家,司法制度的运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在许多国家,民众获取司法救济的途径受到了高额的诉讼费用、复杂的诉讼程序以及漫长的诉讼过程的严重阻碍,以致人们在寻求争议的解决和权利的保护时困难重重;法院由于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和保护权利而受到社会各界的批评乃至不信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许多国家的民事司法制度正在经历着不同形式。
出处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3年第1期46-88,共43页
Xiamen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