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案情二、裁判三、评析一、案情原告:北大方正集团公司(下称北大方正公司)。原告: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下称红楼研究所)。被告:北京高术天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高术天力公司)。被告:北京高术技术公司(下称高术公司)。原告北大方正公司和红楼研究所为方正RIP、方正文合等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通过调查,两原告怀疑被告高术天力公司和高术公司有制售上述软件的嫌疑。自2001年6月起。
出处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4年第1期393-402,共10页
Xiamen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