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8月31日,上海液氨泄漏导致10多人死亡;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给人们敲响了危化安全管理的警钟,做好危化品档案管理工作,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的重要措施。2011年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及实施,将危化品乙种经营许可证审批权由市级安监部门下放到区级安监部门,但与之相关的档案审批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笔者依据仅对如何有效地整理审批档案提出一些个人看法,供同行们商榷。
出处
《山东档案》
2016年第1期69-70,共2页
Shando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