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父慈子孝"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2013年7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将"常回家看看"行为纳入法律管辖之下。"常回家看看"入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法律的感知和认同,同时也弱化了道德在调节父母与子女关系中的作用。建议由道德等社会规范来调节"常回家看看",同时为了保障该行为的真正落实,应该从加强民众家庭责任感和改革社会福利制度两方面入手,为子女常回家提供条件。
出处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57-59,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Ecological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