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将他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私自转出构成诈骗罪 被引量:35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裁判要旨】输入他人支付宝用户名和密码,将他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私自转出。行为人因实施了虚构其为支付宝用户本人或得到用户授权的事实,从而让支付宝误以为转账行为是用户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出处 《人民司法》 2016年第11期16-17,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35

二级引证文献19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