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消费者保护理念引入到金融领域和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群体逐渐形成,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服务于中小微投资者的"草根"金融的特征,因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呈现出较传统金融消费者更为复杂、多样的情况。因此,我国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进行分类研究,并构建贯穿从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广泛和日常性的金融教育、发生信用危机的差额赔付机制和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等多方面的分类保护制度。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70-73,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