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判中心主义是实现司法公正、程序正义以及司法独立和防范冤假错案的必然要求。由于我国历史遗留等原因,使得侦查程序一直以来在我国占据重要地位,加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三个机关之间的"流水式"作业方式存在的问题,确立审判中心主义尚存在诸多困境。我国有必要在破解实行审判中心主义的困境下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加以完善,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在我国的真正确立,更好地发挥其功能。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91-93,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