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际投资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伴随着势不可挡的国际投资活动和经济全球化,其纠纷解决机制的主要发展范围已初具有司法化和透明化等特点。然而在现在的实践中,国际投资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并不平衡,既缺乏实体国际公约规则规制,又尚无完善、统一的程序法规则,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多边裁决尤为欠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投资争端解决制度的各方面均存在分歧与意见,处理方式千差万别。尽管存在政治手段、法律手段,外交保护与提出国内诉讼等措施,但却无一针对全球国家统一且国际性的,为各方所能接受的国际投资纠纷或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式。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108-110,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