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信息技术发展及商业利益驱动的双重作用下,当今社会中公民个人信息频遭侵犯。作为新型罪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在法律层面和实践层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譬如,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认识不一,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认定难以操作,等等。本文通过对2012年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该类案件的调查分析,对手机定位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以手机定位作为犯罪对象的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应该如何认定?等问题进行探讨。
出处
《电子制作》
2012年第11X期138-138,共1页
Practical Electron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