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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负面影响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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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判决后未曾依据判决立即执行,其抗拒执行法院判决的极端态度与违法行径达到四"最"。新闻媒体本身职责的失守与省级新闻媒体显要的地位,大大扩展了恶劣影响。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与重要保障,履行违法必究的最高档次是诉诸法院,因而违法必究最大障碍是对法院判决的拒不执行。
作者 军文
机构地区 陕西省传播学会
出处 《西部学刊》 2016年第10期72-73,共2页 Journal of West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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