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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汽车4S店消费欺诈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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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 2015年4月26日,一位消费者来到荆门市工商局掇刀分局反映,称其在荆门市某4S店购车时安装的汽车配件经核对非原厂正品,怀疑该配件是该4S店从外部采购当原厂件给他安装的,希望工商部门查明。消费者考虑到车辆以后的售后服务问题,不愿实名举报,也不愿留下联系方式及有关资料。根据日常所了解的4S店经营中的一些“猫腻”,办案人员决定以此举报为突破口进行深入调查。
作者 裴艳玲 陈斌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6年第9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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