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一个白酒企业欲购置槽罐车用于运输散装白酒。根据相关道路运输法规,针对此问题出现两种意见。
意见一:应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办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的规定,用罐体车运输散装白酒,具有易燃等危险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需要特别防护,所以应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6年第4期42-42,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