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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人民法院:巧用民俗文化构建和谐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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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少数民族习俗是中国固有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疆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变和社会进步中自然形成和智慧累积的成果。其中,它蕴含了法观念、法行为、规范准则等类似法律的约定俗成内容,同时具有民族性、群体性、具体性等突出特征。
出处 《中国审判》 2016年第7期42-43,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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