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去产能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并强调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今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加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理僵尸企业。可见,司法手段是我国处置僵尸企业的主要路径之一。在我国企业破产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如何运用破产相关案件的审判,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助力经济转型,也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审判经验,对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情况展开调研,供实务参考。
出处
《人民司法》
2016年第13期14-1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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