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历史、体制等原因,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内蒙古森工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自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以来,林业企业一直承担着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公安等政府职能,以及供热、供水、环卫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职能。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和国家对林业政策的调整,林业企业办社会职能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在接收企业办社会职能过程中,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没有能力承担如此沉重的政社性支出,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解决好企业办社会职能问题,对于增强企业活力、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意义重大。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第15期26-27,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