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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应关注农村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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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了设区市在环境保护等方面事项的立法权,这无疑有利于地方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目前,我国环境法律法规偏重于工业污染防治,对新出现的农村环境问题关注较少。因此,有专家建议设区市的地方立法应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秸秆禁烧和禽畜养殖污染等农村环境问题。一、着力解决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当前,
出处 《环境污染与防治》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31-31,共1页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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