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7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推进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根据要求计划,2016年12月31日前环保系统环评机构需要全部完成脱钩。目前,尚有150余家机构没有脱钩。通知就后续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批次机构脱钩时间;要求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自脱钩时限到期前3个月起,不得再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委托;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和有关环评机构要严格执行财务与资产、机构与人事等相关政策。
出处
《环境影响评价》
2016年第3期I0001-I0001,共1页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