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自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农业部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签订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为边界的监管职责划分,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实现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针对水产品“三鱼两药”、畜禽产品抗生素等突出问题,两部门联合开展全链条整治.
出处
《化学分析计量》
CAS
2016年第3期53-53,共1页
Chemical Analysis And Meter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