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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对几类特殊涉房交易的公证方案设计——公证机构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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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房市升温,涉房类公证业务也得到繁荣发展。在实务中,公证员对几类特殊的涉房交易长期抱有抵触心态并常常拒绝办理公证,包括:签订房屋购买协议但不立即过户的买卖、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买卖,由于交易风险高,这几类涉房交易是交易市场的安全隐患之一;公证机构对上述涉房类交易可提供一揽子公证解决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预约合同和正式买卖合同的设计、用于资金监管的提存公证、对房屋的买卖契约或产权凭证的监管、代办预告登记和房产转移登记等;该解决方案以交易各方的需求为导向,对公证之外上下游的事务提供跟踪式的增值服务,最终保证交易的完成。
作者 陶钧
机构地区 南京公证处
出处 《知识经济》 2016年第12期48-49,共2页 Knowledg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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