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0月,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强化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但总的来看,我国惩治与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制度还存在缺少单独立法、责任认定分歧、预防举措不力等不足。通过对美国、日本和韩国相关制度考察分析,建议我国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一部单独的法律,在办理性侵未成年犯罪案件中适当引入严格责任,同时还应构建更有效的多元化预防体系。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9期13-15,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女检协、检察理论所应用课题“惩治与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机制研究”[高检女检协〔2015〕4号]阶段性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