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准确理解适用逮捕措施面临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准确把握一般逮捕条件的五种情形;二是在径行逮捕的条件中,有关"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和"曾经故意犯罪"如何理解;三是对违规转捕是否需要审查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本身的合法性。本文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的逮捕条件进行分析,根据逮捕措施适用的不同情形,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解读,并提出完善逮捕条件适用的思考,以期进一步完善逮捕措施的适用。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9期44-46,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