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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发生、流变与拓展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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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核心观念是:文学是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反映,是一种意识形态;同时是发挥了主体性、能动性的反映,是审美意识形态。从哲学基础看,审美意识形态论是认识论的;从概念形成的过程看,仍未能摆脱"本质—特征"的运思模式;文学的本质因此仍然是意识形态,而审美只是一种特征。鉴于此,我们提出建构一种建立在实践论基础上的"审美实践"的文学观。与认识论的文学观不同,审美实践的文学观不仅视文学为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同时视文学为人类基本的活动方式和存在方式。这种活动方式因为自身的审美特质,从而决定了文学可以在很大程度发挥否定、批判、引导现实的作用。文学因此不仅仅扮演着附庸于意识形态的角色,而且同时扮演着对抗意识形态的角色。文学实践论、审美实践的文学观,既是对文学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观的继承,更是超越。
作者 李映冰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6年第2期163-168,共6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文艺理论建设与文艺批评研究"(12AZD01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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