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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区分边缘法学·本体法学新学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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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边缘法学和本体法学是不同的。它们产生的新学科也是有明显的区别。但是至今并没有引起法学界的重视,仍然不加区分地混为一谈。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以便对已经产生或者正在产生的各种有关法学的新学科有一个正确的认定。
作者 李振宇
出处 《边缘法学论坛》 2007年第2期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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