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我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这是对人权建设的新发展,其对包括司法在内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刑事领域当然也不例外,2006年我国明确提出了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一政策的提出表现了我国对刑事领域犯罪的态度,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性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另一方面又要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最大限度的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抗。本文拟将两者结合起来更好的进行研究,从而使得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达到最佳的效果,从而实现对人权的有效保护,使这一政策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