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具体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6年第14期103-106,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