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指数的出现可追溯到1968年,而随着社会发展,法治指数已成为评估法治的重要工具。农村法治建设状况评估是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的必要条件,也是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工作的根本前提和必然选择。然而在农村法治建设备受关注的我国,法治指数虽应用广泛,但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评选中却几乎是一片空白。为优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评选工作,法治指数的设计有其必要性和急迫性。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