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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课应如何进行成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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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音乐课的特点出发,对其成绩的考核,应考虑如何做更有利于使学生提高能力,发展智力,从授课内容看。考核范围应包括知识和技能两个方面,在具体做法上又可将两个方面分为乐理、听力、视唱和乐感四个部分。所选考题的难易程度,中、小学肯定应有所区别。
作者 韩映红
出处 《北方音乐》 1985年第1期29-30,共2页 Journal of the Northern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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