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自身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钢琴调律师是一项考验听觉和音律的职业,对听觉没有障碍的残疾人来说是一项较为合适的工作。从事此项工作不仅能够充分提高残疾人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也能够使残疾人能够自主独立地生活。文章重点分析了我国高职院校中残疾人钢琴调律类专业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的改善建议。
出处
《北方音乐》
2014年第16期171-171,共1页
Journal of the Northern Music
基金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校残疾人钢琴调律专业建设及培养模式探究》(项目编号:JG20130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