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务中,初创企业的估值是难点。对于种子期企业,估值并不能够反映企业的真正价值,只反映投资者愿意用多少投资交换企业多少股份;对于初建期企业,可以使用博克斯法、类比法和对赌法进行估值。估值后初创企业主要可以采用可转债和优先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但应注意估值与融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1期53-55,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北京工商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专项<11000101010>
北京哲学规划重点项目<14JGA011>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4BGL188>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