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儿童行为发展的相关研究大都采用事件取样观察法。目前这种方法的取样标准通常为两种:行为、事件之一是否发生,观察中一旦发生即进行记录的一种方法。事件取样观察法有很大的开放度和选择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推论。事件取样法是对观察的目标行为进行操作性定义,研究行为的一般特质。但许多研究表明,事件取样观察法存在一些不足与局限,如可能缺乏测量的稳定性;无法保持行为的完整性;由于事件取样法经常伴有文字描述记录,在分析时难免会繁琐一些等;并且,以事件进行取样的一种观察法,并不适合所有研究,有些研究采用此方法是不合适的。因此,如果用于估计实际行为出现的次数、频率和持续时间以及测量群体或个体的差异时,研究者可以选择更为有效的观察法中的时间取样观察法来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