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管理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变革,是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历史进步,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对村民自治管理的制度要求也日益增强。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能起到制度保障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广大村民的认可。同时村民自治制度也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需要在农村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出处
《理论观察》
2016年第5期19-21,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