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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将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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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6]20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出处 《金融博览》 2016年第10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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