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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各地高考新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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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考加分最高不超20分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出处 《大学(高考金刊)》 2016年第7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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