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法中法律术语、法律思维与颜色文化、颜色心理相结合,将颜色的基本类型与特点投射于经济法中相关法律现象的认知与表达上,故出现了黑色、白色、灰色、红色、蓝色、绿色等的颜色法律隐喻。经济法中大量颜色法律隐喻的存在,体现了独特的经济法文化现象,极大地丰富了经济法的表现力与感染力。这不仅有助于探寻经济法的起源,也可改变社会成员对经济法束缚性、压迫性的消极印象,增强法律的娱人、化人的功能。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89-92,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