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解决案件积压,现行刑诉法,对简易程序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辩护权不能充分行使,被告人自主性难以保证,审判流于形式,控辩地位不平等,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范围过于狭窄等等问题仍需要立法和司法的不断完善。从贯穿简易程序的线索入手,从中发现解决立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立法方面,明确法条的具体内涵,增加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公平正义;司法层面,提高审判人员和公诉人的职业素质,以追求控辩实质的平衡;辩护权方面,扩大被告人的辩护权,实现实质性的平衡。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86-89,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