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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反被判刑”是一堂普法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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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讨薪有理,但讨薪要有度,妨害公务以身试法害人又害"己"。 3月16日,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张某、戚某、欧某等8人妨害公务罪进行了集中宣判,依法判处张某等6至8个月有期徒刑,其中两名情节较轻者适用缓刑。(据3月17日《新浪新闻中心》消息)且不说对农民工采取公开宣判方式是否妥当,但仅就因讨薪反遭处罚一事,其给人的启示无疑是深刻的。
作者 曾志杨
出处 《工会信息》 2016年第15期14-14,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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